广州市越秀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5名,报名时间为7月20日(星期日)9:00至7月22日(星期二)18:00。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居委会工作力量,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民〔2022〕116号)精神,特开展越秀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5名,设A、B两类职位,其中职位A类:面向社会招聘26名;职位B类:面向本区各街专职网格员、党建指导员、出租屋管理员等街道聘用人员招聘9名。
2.热爱社区工作,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3.具有广州市户籍或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广州市居住证满3年及以上(同等条件下常住地在越秀区内的优先);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方面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6.退伍军人报考的,学历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其中具有大专或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方面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3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8周岁及以下。
2.热爱社区工作,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以上A、B类职位涉及的时间、年龄计算均截止至2025年7月11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7月12日(含当天)之后出生的。)
5.因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招聘工作按网络报名、线下资格审核检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检查,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检查或资格审核检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笔试。
职位A类:《报名表》一式两份(考生自行打印,签名确认),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学历证书及学历鉴定(由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或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需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考生暂没办法提供学历证明材料的,须在组织考察前补齐,规定时间内没办法提供,视为放弃。另,退伍军人报考的,需提供退出现役证件或退出现役相关证明材料。
职位B类:《报名表》一式两份(考生自行打印,签名确认),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学历鉴定、与越秀区各街道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工作经验证明。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招考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2.笔试内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命题,采取闭卷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哲学、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阅读理解、逻辑思维及社区建设的有关内容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在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达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到1:5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如遇入围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则一并列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中公布。
面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命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职位所在街道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在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按照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由报考职位所在街道通知进入体检人员相关事项,参加体检人员须到指定的医院做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细则(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建议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两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各街道自行组织,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职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聘用手续。
各街道在此次招聘结束后,因种种原因造成人员空缺的,可经区委社会工作部同意后,在2026年4月30日前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补录。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广州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三级十八档工资指导标准执行。
(一)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试室前统一交监考老师处。
(二)如因考生未能在此公告要求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致电广州市越秀区委社会工作部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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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5:25来源:广州大学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5-07-14 10:32来源:天河教育在线广州越秀区华乐街道办招聘民生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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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5名,报名时间为7月20日(星期日)9:00至7月22日(星期二)18:00。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居委会工作力量,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民〔2022〕116号)精神,特开展越秀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5名,设A、B两类职位,其中职位A类:面向社会招聘26名;职位B类:面向本区各街专职网格员、党建指导员、出租屋管理员等街道聘用人员招聘9名。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2.热爱社区工作,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核检查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检查,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检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笔试。
职位A类:《报名表》一式两份(考生自行打印,签名确认),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学历证书及学历鉴定(由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或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需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考生暂没办法提供学历证明材料的,须在组织考察前补齐,规定时间内没办法提供,视为放弃。另,退伍军人报考的,需提供退出现役证件或退出现役相关证明材料。
3.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在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达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到1:5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如遇入围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则一并列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中公布。
(二)如因考生未能在此公告要求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考生本人负责。(三)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致电广州市越秀区委社会工作部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