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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指引:识别药品、保健品骗局

时间: 2026-04-26 19:41:55
作者: 杏彩

  药品、保健品骗局通常是指不法分子瞄准老百姓特别是中老年人渴望健康、养生、长寿的心理,通过推销被夸大甚至虚构疗效的所谓特效保健品、特效药,骗取钱财的行为。事实上,这些特效保健品、特效药往往是“三无”产品,受害人一旦上当,不仅会遭受钱财损失,更严重的可能会延误疾病治疗、危害身体健康。

  该类诈骗犯罪的行为方式已经从最初的上门推销、发放传单等面对面、小范围的传统营销模式,发展为进行公司化运作,利用互联网电商、直播带货、短视频等媒体平台或者社交网络等线上媒介进行引流营销,以“广撒网”的方式面向不特定群体,辅以线下实体店配合举办免费体验、免费讲座、免费专家坐诊等方式,逐步筛选出潜在诈骗目标,并进行有明确的目的性的洗脑,这种行为模式逐步扩大了受害群体,易形成涉众型犯罪,社会危害性更大。

  受害人在购买药品、保健品后常常要服用或者使用一定“疗程”后,才能发现会不会产生疗效、有无引发不良反应,进而判断是否上当受骗,因此该类诈骗从犯罪行为着手实施到案发往往间隔较长时间,犯罪周期较长。此外,受害人容易后知后觉,等到真正想到自己被骗、报案时,不法分子早已不知所踪,相关证据也可能因时间原因早已灭失,导致公安机关错过最佳侦查时机,办案难度加大,受害人后期维权挽损难度较大。

  该类诈骗案件中,不法分子通常利用高科技名词对保健品做包装,采用纳米、负离子、胜肽、生物电、干细胞之类具有迷惑性的新名词,大打“科技”牌,通过所谓“专家”“院士”之口编造、虚构产品疗效和功能,宣称服用有关产品可以强身健体不生病,或者能治疗疑难杂症等,使受害人难以分辨线.精准锁定目标,量身炮制骗局

  在药品、保健品类诈骗案件中,受害人多为中老年群体。一方面,该类群体大多具有一定经济能力,且对养生、保健有较强的需求;另一方面,该类群体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随年纪增长而有所减弱,不法分子便采取有明确的目的性的策略,如以免费赠礼(鸡蛋、柴米油盐等常用廉价物品)、免费寄送包裹、免费义诊、发红包、高额分红等为噱头来吸引中老年人参与,甚至雇人制造争先恐后买产品的假象,或编造离奇、抓人眼球的“亲情”故事博取同情,同时开展嘘寒问暖的感情攻势,给中老年人“洗脑”,让中老年人产生“不买就吃亏”的心理,加之被骗子的“亲情关怀”所打动,最终落入不法分子设计好的陷阱。

  对中老年人来说,他们的身体机能逐渐下降,甚至疾病缠身,自然而然产生养生和保健的需求,成为药品、保健品消费的主要群体;对慢性疾病患者来说,其所患病症通常难以通过正规医疗手段予以根治,时间一长,就容易有病乱投医,从而被不法分子钻空子;对中青年人来说,一直处在高压、快节奏环境下,工作所承受的压力大、超负荷运转、生活不规律、习惯性熬夜等因素导致身体呈现亚健康状态,于是宣称具有提高免疫力、美容养颜、改善睡眠、抗老抚皱、减肥瘦身等功效的保健品成为该类人群的需求重点。

  从我国中医发展历史看,传统的中医养生理论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影响了老百姓的养生观念,如一些未病先防、食药同源等理念,再加上老百姓可能有着讳疾忌医的心理,总感觉自己是小毛病不严重,吃点保健品、吃点药就行了,去医院接受专业的诊疗太过麻烦。这就使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药品、保健品领域,打着“祖传秘方”“包治百病特效药”“固本清源”“不打针不吃药就能好”“祛病强身”的旗号骗钱。

  不法分子一般来说都会先用各种迂回的方式对受害人嘘寒问暖,套取受害人的需求和身体健康情况信息,继而通过“养生讲座”、所谓“专家”“教授”“义诊”等方式来进行有明确的目的性的包装和宣传,对于缺乏医药、保健知识的普通人,很容易产生对所谓“权威”机构和“权威”人士的信赖,接受和认可不法分子推销的“特效药”“特效保健品”,从而上当受骗。

  来源:《法槌下的正义:全民反诈指引》(中国法治出版社出版)、中国法治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