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一体原则是指各级检察机关、检察官依法构成统一的整体,下级检察机关、下级检察官应该依据上级检察机关、上级检察官的批示和命令开展工作。据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3条的相关规定,检察长统一领导检察院的工作。各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在检察长的主持下,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别的问题。如果检察长在重大问题上不同意多数人的决定,可以报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基于此,检察院的领导体制是检察长负责制与检察委员集体领导相结合的领导体制。
B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C项:说法正确,当选。我国检察制度实行检察权统一行使原则。该原则是指各级检察机关、检察官依法构成统一整体,各级检察机关、检察官在履行职权、职务中,应该依据上级检察机关、上级检察官的批示和命令进行工作和活动;具体包括在上下级检察机关和检察官之间有着上命下从的领导关系、各地和各级检察机关之间具有职能协助义务、检察官之间和检察院之间在职务上可以发生相互承继、移转和代理关系。
房检察官在同乡聚会时向许法官打听其在办案件审理情况,并让其估计判处结果。根据我们国家国情,房检察官的行为能被理解
关检察长以暂停工作要挟江检察官放弃个人意见,按照陈科长的判断处理某案。关检察长的行为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要求相一致
容检察官在本地香蕉滞销,蕉农面临重大损失时,多方奔走将10万斤香蕉销往外地,为蕉农挽回了损失,本人获辛苦费5000元。容检察官没有违反有关经商办企业、违法违规营利活动的规定
成检察官从检察院离任5年后,以律师身份担任各类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受到当事人及其家属的一致肯定。成检察官的行为符合《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
承办一起两村械斗引起的伤害案,受害人系密切近邻,但为早日结案未主动申请回避
参加朋友聚会,谈及在办案件嫌疑犯梁某交代包养了4个情人,但嘱咐朋友呢别外传
检察一体原则是指各级检察机关、检察官依法构成统一的整体,下级检察机关、下级检察官应该依据上级检察机关、上级检察官的批示和命令开展工作。据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接受民事诉讼一方当事人委托,同一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系该案件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但委托人知悉且同意
委托关系停止后二年,律师就同一法律业务接受与原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委托
某检察院对王某盗窃案提出二审抗诉,王某未委托辩护人,欲申请法律援助。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英联邦社区护理中最重要的服务形式是A社区护理组织B家庭护理组织C老年人社区护理组织D健康访视组织
为老年人提供有效护理的前提和保证是A提高自身业务能力B熟悉老年人的健康需求C定期进行健康检查D及时有效地发现老年人患病的早期征象和危险信号
社区传染病二级预防主要是A处理好医疗废弃物,如注射器针头B隔离传染病患者C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D抢救危急重症患者
社区护理最突出的特点是A随医学模式转变而出现的新领域B专业性极强C需运用管理学D面向社区和家庭
慢性病自我管理的任务不包括A医疗行为管理B增强自我管理的知识和技能C角色管理D情绪管理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A法国大革命后制定的《法国民法典》B西周提出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C中国传统的“和为贵”、“少讼”、“厌讼”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关于法的发展、法的传统与法的现代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中国的法的现代化是自发的、自下而上的、渐进变革的过程B法律意识是一国法律传统中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稳定的部分C外源型法的现代化进程带有明显的工具色彩,一般被要求服务于政治、经济变革D清末修律标志着中国法的现代化在制度层面上的正式启动
全方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B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C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
东部某市是我国获得文明城市称号且犯罪率较低的城市之一,该市某村为了更好的提高村民的道德素养,建有一条“爱心互助街”,使其成为交换和传递爱心的街区。关于对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原则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道德可以滋养法治精神和支撑法治文化B通过公民道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能为法治实施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C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更要强调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D道德教化可以劝人向善,也可以弘扬公序良俗,培养人们的规则意识
完善以宪全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求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下列哪一做法没有体现这一要求?A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中,立法部门就处罚幅度听取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B在《种子法》修改中,全国人大农委调研组赴基层调研,征求果农、种子企业的意见C甲市人大常委会在某社区建立了立法联系点,推进立法精细化D乙市人大常委会在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定中发挥主导作用,表决通过后直接由其公布施行
建设法治政府必然要求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关于建设法治政府,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A明晰各级政府事权配置的着力点,强化市县政府宏观管理的职责B明确地方事权,必要时可以适当牺牲别的地方利益C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促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厘清权责、提高效率的有效制度D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最大的目的是帮助行政机关摆脱具体行政事务,加强宏观管理
近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根据党内法规和法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这表明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时要牢记法律底线不可触碰B依照党内法规惩治腐败,有利于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办事C要注重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进行相对有效衔接和协调,以作为对党员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法律制裁的依据D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旨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下列哪些举措体现了这一要求?A从合乎条件的律师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B实行招录人才的便捷机制,在特定地区,政法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担任法官C建立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初任检察官由省级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检察院任职D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员优先选拔至领导岗位
卡尔·马克思说:“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对于这句话,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法官的法律世界与其他社会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等)没关系B法官的裁判权不受制约C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但必须是法律的奴仆D在法律世界中(包括在立法领域),法官永远是其他一切法律主体(或机构)的上司
“法学作为科学无力回答正义的标准问题,因而是不是法与是不是正义的法是两个必须分离的问题,道德上的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的标准,法律规则不会因违反道德而丧失法的性质和效力,即使那些同道德严重对抗的法也依然是法。”关于这段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这段话既反映了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也反映了自然法学派的基本立场B根据社会法学派的看法,法的实施可以不考虑法律的社会实效C根据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内容正确性并非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D所有的法学学派均认为,法律与道德、正义等在内容上没有一点联系
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立法体制。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上述要求?A改进法律起草机制,重要的法律草案由有关部门组织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起草B完善立法协调沟通机制,对于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C完善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和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D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
中国古代有“厌讼”传统,老百姓万不得已才打官司。但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国司法领域却出现了诉讼案件激增的现象。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相比古代而言,法律在现代社会中对保障人们的权利具有更重要的作用B从理论上讲,当诉讼成本高于诉讼可能带来的收益时,更易形成“厌讼”的传统C案件激增从一个侧面说明人民群众已逐渐树立起遇事找法、处理问题靠法的观念D在法治社会,诉讼是解决纠纷的唯一合法途径
法律谚语:“平等者之间不存在支配权。”关于这句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平等的社会只存在平等主体的权利,不存在义务;不平等的社会只存在不平等的义务,不存在权利B在古代法律中,支配权仅指财产上的权利C平等的社会不承认绝对的人身依附关系,法律禁止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奴役D从法理上讲,平等的主体之间不存在相互的支配,他们的自由也不受法律限制
在宋代话本小说《错斩崔宁》中,刘贵之妾陈二姐因轻信刘贵欲将她休弃的戏言连夜回娘家,路遇年轻后生崔宁并与之结伴同行。当夜盗贼自刘贵家盗走15贯钱并杀死刘贵,邻居追赶盗贼遇到陈、崔二人,因见崔宁刚好携带15贯钱,遂将二人作为凶手捉拿送官。官府当庭拷讯二人,陈、崔屈打成招,后被处斩。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话本小说《错斩崔宁》可视为一种法的非正式渊源B邻居运用设证推理方法断定崔宁为凶手C“盗贼自刘贵家盗走15贯钱并杀死刘贵”所表述的是法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D从生活事实向法律事实转化需要一个证成过程,从法治的角度看,官府的行为符合证成标准
据史书载,以下均为秦朝刑事罪名。下列哪一选项最不具有秦朝法律文化的专制特色?A“偶语诗书”B“以古非今”C“非所宜言”D“失刑”
宋承唐律,仍实行唐制“七出”、“三不去”的离婚制度,但在离婚或改嫁方面也有变通。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变通规定?A“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或离婚B“妻擅走者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减一等”C夫亡,妻“若改适(嫁),其见在部曲、奴婢、田宅不得费用”D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特别行政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收入全部由其自行支配,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B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举行会议的法定人数为不少于全体议员的三分之二C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不得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D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独立工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负责
根据《选举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关于选举的主持机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乡镇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任命B县级人大常委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C省人大在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时,由省人大常委会主持D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向选民说明情况
关于司法、司法制度的特征和内容,下列哪一表述不能成立?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包括司法规范体系、司法组织体系、司法制度体系、司法人员管理体系B法院已成为现代社会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表明司法的被动性特点已逐渐被普遍性特点所替代C解决纠纷是司法的基本功能,它构成司法制度产生的基础、决定运作的主要内容和直接任务,也是其他功能发挥的先决条件D“分权学说”作为西方国家一项宪法原则,进入实践层面后,司法的概念逐步呈现技术性、程序性特征
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理解,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A法律职业道德与其他职业道德相比,具有更强的公平正义象征和社会感召作用B法律职业道德与一般社会道德相比,具有更强的约束性C法律职业道德的内容多以纪律规范形式体现,具有更强的操作性D法律职业道德通过严格程序实现,具有更强的外在强制性